释义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据此,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2、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不能因为赠与附义务而否认赠与合同的单务性和无偿性。3、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整个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