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取保候审情况如下: (1)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是管制、拘役或独立的附加刑; (2)刑罚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 (3)患病严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哺乳期的妇女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还未办结,有取保候审的需求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书面形式向决定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4、取保候审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