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次补偿就是对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在补偿过一次后,再次进行补偿。一般在下列情形时会进行二次补偿:在补偿方案制定时较为保守,设置的比例低,结果基金结余过大,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在年底时一次性地给所有补偿过的农民再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补偿。 法律客观: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