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的登记所在地更改就算转籍成功。 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 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主页面点击【更多】,进入机动车业务栏,点击【机动车转籍申请】,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不变】或【机动车所有人变化】。 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城市选择要转入的城市。 机动车所有人不变: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机动车所有人改变:进入填写信息界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温馨提示: 1、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也可以为购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2、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3、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4、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3日内办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受理成功的,可办理互联网在用车转入选号业务。 5、业务办理成功后,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 通过之后车管所受理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变更业务,届时车管所会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回收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天的临时行驶号牌,并将机动车档案交给机动车所有人; 然后机动车所有人领取临时号牌后,应在临时号牌的有效期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办理转入手续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到住所地车管所业务大厅后,提出转入申请,领取《机动车转入申请表》填写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