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拖欠工资找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 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给个人工作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解决 拖欠工资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他的拉横幅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