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 |
释义 | 民法典对语言性骚扰报警没有作出规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性骚扰行为的处罚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性骚扰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受害人有权报警并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包括口头方式、行动方式和设置环境方式,不仅限于异性间,同性间也可构成性骚扰。因此,报警对于语言性骚扰是有用的。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 民法典对语言性骚扰报警有没有作没有作出规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性骚扰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报警是有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性骚扰的表现形式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结语 对于民法典中的语言性骚扰报警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性骚扰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报警是有用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性骚扰行为的民事责任,同时要求单位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性骚扰的处罚条款。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包括口头、行动和设置环境方式,不仅限于异性间,同性间也可构成性骚扰。因此,对于遭受性骚扰的受害人来说,报警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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