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探望权约定清楚了,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另一方也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起诉,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约定,可以在判决书中把探望权的行使,写得更清楚。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可能会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尤其是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争夺的情况可能会更加激烈。如果男女双方是和平离婚的,也就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那情况会好一些,不会把双方的矛盾激化,双方都是为了孩子,可以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都约定出来,白纸黑字地写在离婚协议书中,那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对于探望子女也很少会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行使探视权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一些不利于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