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办案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办案流程有:1.侦查阶段,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⒉.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一、刑事案件中拘留到判刑的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捕后,侦查羁押不超过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或不起诉,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般在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个月。最后就是宣判,不服判决10日内上诉,之后进入二审。服,到此终止,送监狱服刑。 二、取保候审后多久会开庭 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还需要继续侦查,但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取保候审到开庭一般6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逮捕证下来最短判多久 逮捕证下来,是检察院已经批捕了,公安机关还有一定期限的侦查,然后会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起诉的,会移送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 一、侦查阶段,逮捕之后最多羁押7个月: 1、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一个半月: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三、诉讼阶段,最长三个月法院就会判决: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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