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调解的含义,具体如下: 1、行政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制度,通常称为政府调解。 2、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调解的类型: 1、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一直是中国基层人民政府的一项职责,这项工作主要是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负责进行。 2、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调解。当事人对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法人之间和个体工商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3、公安机关的调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4、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行政调解以其快捷、低廉、尊重意思自治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