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况 |
释义 | 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况具体如下: 1、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2、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 3、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申请撤销; 4、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存在法定的其他情形。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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