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董事和监事的区别 |
释义 | 监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 1、属于不同的公司组成机构; 2、具体职责不同,执行董事负责的是公司的决策、计划的执行和日常的经营管理事务,而监事履行的主要是监督、检查职责。 一、注册公司监事有什么职责 注册公司监事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等会计资料; 3、负责核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业务报告、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并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和执行审计师协助审查; 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业务; 6、负责各级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7、负责各部门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8、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驻外机构的管理; 9、有权对公司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10、有权质疑公司的问题; 11、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12、全面负责所承担的工作。 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哪些人不能做监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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