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 履约保证金被没收的原因如下: 1、中标人投标有异,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2、符合如下情形,招标人不予退还履约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