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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人可以交两份社保吗
释义
    一个人不可以交两份社保。
    根据国家社保相关规定,一个人只能参加一份社保,不能重复办理。社保一般是由工作单位代为缴纳的,在一段工作时间内,只能由一家单位缴纳社保。而且社保系统是以身份证号为准的,不可以重复,因此一个人只能办理一份社保。
    交社保流程:
    1、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2、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3、单位未交社保个人该怎么办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
    4、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综上所述,国家规定一个人只能交一份社保。在交纳社保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也会进行审核的,如果发现之前已经在缴纳的话,那么现在是无法再次进行缴纳的,除非之前的工作辞职掉,然后政府那边没有你相关的社保信息之后,才可以再次续交社保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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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3: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