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吗? |
| 释义 |
        保管人负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但不具有此共性的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不适用该原则。消费保管是保管人保管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保管人在接受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后,依双方的约定,该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保管人,保管人享有对该物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归还保管物时只需以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即可。         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保管人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保管人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例如甲、乙系邻居,甲要出国很长时间,于是委托乙保管电视机。双方约定,为避免电视机长期闲置而造成损坏,乙可以对电视机适当使用。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或者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无偿保管合同中特征是什么? (一)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无偿须根据当事人约定。 |
| 随便看 |
- 我孩子都30多了独生子女费从来没有领过。可以领吗
- 少年犯是否可以提减刑申请
- 独生子女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孩子三十岁了,还能补办吗 -法律知识
- 独生子女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孩子三十岁了,还能补办吗 -法律知识
- 少年犯是否可以提减刑申请
- 独生子女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孩子三十岁了,还能补办吗
- 独生子女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孩子三十岁了,还能补办吗?
- 少年犯是否可以提减刑申请
- 独生子女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孩子三十岁了,还能补办吗
- 独生子女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孩子三十岁了,还能补办嘛?
- 少年犯是否可以提减刑申请?
- 少年犯是否可以提减刑申请?
- 法定婚龄没降到18岁原因是什么
- 独生子女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孩子三十岁了,还能补办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一方出轨如何处理
- 新民法典婚姻法离婚 一方出轨
- 少年犯是否可以提减刑申请
- 孩子33了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 30岁了怎么补办出生证明
- 30岁能补办独生子女证
- 13岁能发传单吗
- 18岁继续上学低保能取消吗
- 孩子33了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 30岁可以办领独生子女证
- 占道施工应采取哪些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 time control
- time delivery
- time deposit
- time draft
- timed shipment
- time effect of criminal law
- time factor
- time factors of crime
- time for annual registration
- time for beginning of inheritance
- time for commencement of construction
- time for delivery of pledge
- time for filing claims
- time for handover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 time for legal norms to become effective
- time for legal norms to be invalidated
- time for opening of succession
- time for payment
- time for rest
- time for rest and vacation
- time for return of a ship
- time freight
- time immemorial
- time immemorial
- time insura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