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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薪资税前6000到手多些?
释义
    应税所得: 6000-3500=2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 2500乘以10%-105=145元。税后工资=6000-145=5855元,即税后到手5855元。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后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根据最新个税法中的规定,我国已经上调了工资个税的起征点,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从这点上来看,如今只要月工资数额超过了5000元的,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才需要按照最新个人所得税标准来计算应当缴纳的个税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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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