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务处分降级属于政务处分的种类的第四种形态。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政务处分的种类分为六类,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