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交管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且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拖车后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如果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交管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且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拖车后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如果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