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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可以随意标注吗?
释义
    不可以。
    有商家标注“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介意慎拍。网络购物方便快捷,已成为消费者的重要选择。但部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网络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往往会作出一些单方面规定,排除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属于霸王条款,视为无效。
    根据规定,除法律规定四类特定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外,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一、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法律依据】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六条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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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6: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