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地保险逾期会不会怎样?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法律规定的保险业务,但是如果他们申请的经营范围内有这方面的业务,就是合法的,若没有就是违法的。其次,合法的贷款逾期,借款人逾期不还,则有以下后果:1、高额罚息和违约金如果到了贷款还款日还没有还钱,除了要继续支付贷款利息外,还需支付高额的罚息和违约金。银行和不同的贷款机构对于罚息的收取标准存在差异,普遍民间贷款机构要比银行收的高。有些贷款机构除了要那些逾期不还的贷款者支付罚息外,还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2、影响个人信用贷款逾期不还的后果不仅仅是需支付高额的罚息和违约金,而且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贷款一旦逾期,就会产生逾期记录。3、被催收、威胁,惶惶不可终日贷款逾期不还,银行和贷款机构首先都会以短信、打电话的方式催收。经催收后仍不还,则会对你的家人、朋友进行短信、电话轰炸,严重影响你的生活与工作。4、被告入法庭,甚至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贷款通则》第五十八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种类、对象、范围,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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