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注销公司之后的清税手续是,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税务机关注销国、地税,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注销的顺序是,先注销国税,然后再注销地税。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