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无法盖房子会被收回吗? |
释义 | 宅基地回收条件及补偿流程。空闲或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需注销土地登记并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如为公共利益、乱用、停止使用、长时间空置、房屋坍塌或拆迁等情况。相关部门须批准收回,并按流程进行补偿。流程包括申请、政府意见、听证、审批意见、通知收回、注销登记、公告注销及废止使用证。 法律分析 空闲或者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有下面一些情况: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尝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2.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 4.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 5.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6.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会被收回。 7.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8.在以上情况下,收回宅基地的,要报到原来批准宅基地的相关部门批准,才能收回宅基地,否则不能收回。 宅基地回收补偿流程如下: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镇政府意见; (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 (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 (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 (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 (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 结语 宅基地的使用权回收涉及多种情况,如空闲、坍塌、拆除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公共利益、乱用宅基地、停止使用等情况收回使用权。长时间空闲、房屋坍塌或拆迁两年以上、房屋主人死亡且无继承者等也可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收回宅基地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进行补偿流程。当事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否则将公告注销土地登记并废止《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十二条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 (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 (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外,动工开发时间按照新约定、规定的时间重新起算。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闲置土地,依照本条规定的方式处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