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没有建房子会被收回吗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没有建房子是否会被收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现行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首先就是一户一宅的政策,并且城镇人口不允许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对于一户一宅以外的宅基地,和历史原因造成的城镇人口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国家目前尊重历史,只要宅基地上不还有房屋,一般不会强制收回,而如果因为统一规划必须收回,也会是有偿收回,对宅基地上的历史建筑进行补偿。但是,如果这些超出规定范围的宅基地,长期没人管理,造成房子倒塌不能再用,那么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重新分配。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之宅”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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