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兑人和出票人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出票人是指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其责任主要是保证该汇票被承兑或付款;承兑人是指票据为远期汇票时,应收款或持票人要求统一到期付款的付款人,其主要责任是保证到期付款。 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申请办理商业汇票承兑的出票人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1、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2、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风险提示: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具有地域性特征,由于地域性影响,因此会造成企业无法轻易接受对方商业承兑汇票,企业中无人希望冒险,承兑汇票企业多以直接签发方式办理贴现业务,并通过此方式获取现金,当前在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方面,使用的主体范围多是国有企业类型,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承兑汇票,不同主体在商业承兑汇票的应用方面具有谨慎性,汇票也不完全应用在结算。 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兑的区别是什么 1、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所谓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人见到出示的票据后作出承诺的行为。2、所谓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通俗点说,提示承兑是“你要承诺兑付”,就是你现在承诺到时候你一定会付,一般分为银行承诺或者企业承诺,所以经过承诺兑付的票据分成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就是“到时候了该付钱了”。承兑人和付款人在承兑后产生了重合,付款人跟承兑人是一个人。两者的期限是不同的。 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期限是多久?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3、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风险提示: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出票人和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有哪些限制 以下情况,出票人或背书人不能向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行使追索权:1、背书人成为持票人后,对其后手不享有再追索权。这是因为,票据经背书转让后,形成连续背书的关系,背书人对其后手承担保证票据的承兑和付款的义务。当该票据不获承兑或付款时,还应当承担清偿票据债务的责任。由此可见,追索权是持票人对前手行使的权利,不能向后手行使。2、出票人在回头背书中成为持票人时,如果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该出票人不享有对前手的追索权。同时,出票人在被追索的过程中先于他人清偿票据债务而成为持票人时,也不享有再追索权。这是因为,出票人是签发票据的人,承担着最终的付款义务。不论是背书人、保证人,只要履行了票据债务,都可以向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其最终对象是出票人。为此,当出票人成为持票人时,追索程序到此为止。另一种情况是,在出票人同他人进行交易活动时,收进一张自己签发的远期汇票而成为持票人,他在票据到期时,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如果付款请求遭到拒绝,他也不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其在承兑人或付款人处的资金。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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