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票上市条件如下: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持续经营时间。近两年连续盈利,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持续增长;最近一年底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且无未弥补的损失。由于近期科技创新板的加入,这些指标将发生变化,有利于企业正常上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