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坐过牢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孩子不会因为父亲坐牢而受到牵连。但是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子女参加一些考试,具体如下: 1、公务员考试; 2、警校招生; 3、军校招生; 4、银行招聘; 5、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一、会留案底的情况如下: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2、吸毒人员; 3、经常性上访人士; 4、经济案件进过看守所,最后检察院没有批捕; 5、做笔录不一定留案底,要看有没最终受到治安、刑事处罚; 6、刑拘是指刑事拘留,只有涉嫌严重犯罪的才可能刑拘。常见的是行政拘留,一般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如果刑拘了,但最后无罪,不会有案底。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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