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投资过程中,如果基金托管人存在不当行为,投资者可以考虑向其追偿。不当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违背诚信原则等行为。在行使追偿权利时,投资者需注意时效性、证据充分性等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受托管理基金资产,维护投资者权益,并承担与该职责有关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清算结算、估值核算等工作,承担经营风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以致于使得债务不能履行,对方可以请求回收已经支付的价款,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因此,在证券基金投资过程中,如果投资者遭遇基金托管人的不当行为,可以向其追偿。同时,投资者需要留意时效性、证据充分性等问题,力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