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不给职工交社保的,劳动者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 ,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 经济补偿金 的赔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 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