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属于什么类的案件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属于什么类的案件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医疗纠纷投诉方法 1、医务科电话 2、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联系电话: 5、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地址: 6、派出所电话: 以上就是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处理办法的解答。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纠纷案件判后多久执行? 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医疗纠纷案件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但医疗事故存在鉴定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鉴定不算审限。也就是鉴定的时间不在3-6个月的时间限制里。 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要打官司了,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费的标准是什么?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下2017年的医疗纠纷诉讼费用怎么算呢这个问题最新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2007年4月1日施行)一、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二、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十、财产案件收费:1、1万元以下:50元:2、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3、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4、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5、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6、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7、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8、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9、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10、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元。十一、案件执行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2400元;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5%+27400元;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1%+67400元。十二、保全费: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十三、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十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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