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组织架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 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四条 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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