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巩华城区域为主,面积约2.2平方公里。 目前,正在推动街区控规编制、地上物拆迁腾退等相关工作。下一步,将发挥巩华城三面环水的区位优势,结合昌平组团建设梯次有序推动土地开发和项目落地,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逐步 聚集全球科技金融、研发服务、高端商务等企业总部,最大限度延伸产业价值链、提升产业附加值, 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商务聚集区。保障土地供应,按照“由土地储备机构为主体、区属专业公司具体实施、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的模式,坚持“先定项目后供土地”, 加快推进生命科学园三期、巩华城等重点区域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土地快上市、资金快回笼、产业快落地、群众快回迁,实现土地供应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良性循环,带动功能、产业、人口合理布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