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惠蓉保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规范费用报销程序,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2、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5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超时限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各部门负责人依权限签字确认; 4、费用单据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后交与财务主管、总经理核准,最后交与出纳员,出纳员依据经总经理审批的费用单据支付款项; 5、财务部主管负责报销单据的及时审核,并保证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6、财务部主管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审核后交由总经理审批。未经总经理审批的费用出纳不准支付款项,会计不准过帐。否则一切损失由出纳员承担。 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3、出院小结、门诊病历、药品处方; 4、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清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大病保险结算单; 5、受益人银行账户; 6、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材料。 综上所述,惠蓉保报销需要提供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