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生证明补办一般要七天左右,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申领人向出生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其父母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原因等具体情况。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复印病案首页及有新生儿身长、体重、健康状况那页,并加盖公章。持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到原签发单位或落户机关复印,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已落户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落户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孩子未随父随母落户的户籍证明原件。 补办出生证必须要登报吗? 补办出生证明的作用:出生证明可以证明婴儿的国籍(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以及记载婴儿出生时的身体健康状况;记载、证明婴儿的血缘母系和血统父系关系;其同时是是新生儿日后获得上学以及其他保健、服务的基本证明。应注意,补办出生证明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就可以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办。同时,国家对补办出生证明的对象有明确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能够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才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到当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申请补办: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