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海关的交税标准如下: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纳税义务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向纳税义务人作出书面说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三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