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回避 -回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复议案件回避制度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 2、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 3、在与本案有关的程序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 4、与当事人之间有监护关系的。 5、当事人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其成员之一的。 6、与当事人有公开敌意或者亲密友谊的。 7、其他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公正处理案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