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管漏水,探讨楼上楼下责任归属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水管漏水,探讨楼上楼下责任归属问题 楼下的水管漏水,如果不是楼下人为破坏,那就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二、物业铺的水管漏水是否承担责任 1、超过保修期,开发商对水管因接头问题而漏水不应承担责任;2、由于漏水是因为你家与总水管的接头处存在问题导致,致使楼下也进水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你有一定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但楼下要对其损失负举证责任。3、物业对没有保护好总水阀手柄的安全以及在手柄被偷之后没有及时修理安装,因此导致损失的扩大,也有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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