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开垦草原。各、区要正确处理好草原保护建设与合理利用的关系,要尽快制定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开垦草原的行为,纠正以牺牲草原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建设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三条 国家对草原实行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的方针,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的管理,将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保护草原的义务,同时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 国家鼓励与支持开展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成果,培养科学技术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