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规定的产假多少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产假为一年。 法律依据:《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实行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个月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允许享受产假一年(从休息之日计算,临近休假者一并计算,不另批假期),产假前六个月享受全工资,后六个月享受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地区补贴、工龄(护龄等)工资的65%,其他各项补贴照发。 凡区内藏族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夫妇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孩子并且保证不生育第三个孩子的,每胎可享受产假四个月,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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