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施工合同的开工日期咋定 |
释义 | (一)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二)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三)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一、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承包人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二、房地产开发涉及到的税费有哪些 1、契税 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 2、印花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5% 3、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税额 4、印花税 常见的合同如下: 印花税税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借款合同金额×0.05% 5、增值税 增值税分别要在预征和实际开发票清算两个环节缴纳。 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预征及清算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缴城建税(7%或5%或1%)。 7、土地增值税(预缴) 预缴税额=(预收款—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征率 预征率:住宅为2%,非住宅一般为3%或者4% 8、印花税 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5% 9、企业所得税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一般为15%)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及时结算此前销售的实际毛利额,将其与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合并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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