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入户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1、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 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暂住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3、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4、投资入户 前置条件:在成都核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纳税入户 前置条件:在成都核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经营入户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7、新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8、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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