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系列的合法权益,如自愿作证、辩护、质证、申请鉴定、亲自出庭等。同时,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应当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法定审判程序、合理期限、排除非法证据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积极运用法律程序,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被告人有权自愿作证,也有权拒绝作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人有权提出辩护意见,并进行质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被告人的辩护人有权提出证据、质证、发表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被告人有权请求进行鉴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告人有权亲自出庭参加庭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排除非法证据;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律规定的其他自由权利和民主权利也应当得到保障。 在刑事辩护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合理运用法律程序,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公平。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全面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合法、公正、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