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深圳基本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分基本医保1档(即综合医保)、2档(即住院医保)和3档(即农民工医保)三种形式。深圳社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92%,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政策范围都在80%以上,地补在7%左右,加上重疾险,所有一起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2%。 法律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四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享受前款规定待遇的参保人不享受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