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存在血友病导致听力损失为拒绝理赔的情况,是不合法的。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法律文书,保险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而非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为理由拒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有权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原因,致使被害人损失的,应当根据情况由侵权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血友病导致听力损失为拒赔理由是不合法的,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