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行为,将人打伤的应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进行赔偿。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精神病人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打人,涉嫌故意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