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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还建房有维修基金吗
释义
    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
    一、老婆生孩子男职工有什么福利
    老婆生孩子老公有陪产假的。
    陪产假最短为7天。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为30天。如果只有男职工买了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购买生育保险的,那么配偶生孩子可以用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一般顺产报销3000元,剖腹产报销5000元。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楼顶漏水维修费用怎么分配
    屋顶漏水维修费用具体如何分配,应视具体约定而定。一般共有部分需要维修,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三、业主应在何时按何标准交纳公共维修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在入住前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根据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仅仅不给办房产证,已经算是开发商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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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2: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