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为什么不批捕寻衅滋事 |
释义 | 法律分析: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是正常的。寻衅滋事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复杂检察、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检察院只可以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需要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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