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带上营业执照公章去管理员那里说明情况,罚款后或者不罚款处理以后去税务大厅补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