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方式: 1、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独立适用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