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人入职两年,公司一年之后才给交社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把之前那一年的社保补起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的。要求补缴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即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社会保险、福利发生争议提起仲裁。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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