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它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判决书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权威性,判决结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非合议庭成员意见,亦非独任审判员意志。二是判决书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的是案件的具体争议问题。三是判决书具有证明性,是向双方当事人证明判决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是针对具体纠纷就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对当事人及社会的一个客观合理回答。四是判决书起到公开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的作用。不仅使当事人而且使所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二百零三条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