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报销起付线是多少 |
释义 | 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第一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 由于医疗保险主要由地方政策调控。受制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各地的起付线标准各不一样。一般而言,起付线标准主要与医院的等级挂钩,一级医院的起付线最低,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最高,二级医院的起付线居中。部分城市也增设异地医院的起付线标准,高于本地三级医院的起付线。(部分城市规定:异地医院的起付线标准,按医院等级比照本地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标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85%起。 2、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万元。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报销比例:85%起。 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累加支付。5万以下,报销比例50%起,5万以上,报销比例60%起,上不封顶。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门诊年度报销上限:3000元。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起,报销比例55%。二级及以上医院550元起,报销比例:50%起。 2、住院:20万元。起付线:儿童150元起,成人300元起,报销比例75%起。 医保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按照“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这个个人先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病员个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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